從8月29日起,東莞市將開展為期兩個月的違法排污大整治利劍專項行動。昨天下午,東莞市環保局發布《關于開展2019年東莞市違法排污大整治利劍行動的通告》(以下簡稱《通告》),規定以逃避監管的方式超標排放生產廢水的,根據違法情節嚴重程度將可能面臨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款,拒不改正的將按日連續處罰。
《通告》要求,本次整治專項行動以四大國考斷面所屬流域為重點,尤其是茅洲河、石馬河、東引運河和寒溪河流域,將覆蓋全市域,以電鍍、表面處理、陽極氧化、漂染、印花、洗水等重點行業以及工業廢水回用零排放企業、零散廢水產生和轉移企業以及“散亂污”涉水企業為檢查重點,其中將對電鍍、表面處理、陽極氧化等重污染行業企業實現檢查全覆蓋。
來源:廣州日報